一、在学校党、政和学生处的领导下,主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规章制度的建设;
三、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发放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做好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落实学生学费缓、免、减及临时可能补助等校内各项资助政策的开展;
七、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贷款发放及数据上报工作;
八、负责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及贷款发放工作等工作;
九、负责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等工作;
十、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的认定审批及岗位安排和工资发放等工资;
十一、负责受助学生的资助育人工作;
十二、督促检查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责情况;
十三、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